人大信访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报告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主任会议安排,我将区人大常委会近年来的信访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简要汇报。
区人大常委会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排忧解难,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认真贯彻中央、省、市信访工作有关政策和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监督法及实施办法,不断立足实际开拓创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为推动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近五年以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346件1986人次,其中:涉及法院判决、行政诉讼及复议、社会治安处罚、民事纠纷、历史遗留问题等申诉类信访案件536件;涉及换届选举、贪污贿赂、挪用公款、侵权渎职、非法拘禁、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打击报复、不正之风、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等控告揭发类信访案件147件;涉及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移民安置、工资就业、职务职称、矿产开采、环境保护等求决类信访案件212件;涉及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人民政府及其各工作部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建议和批评意见等信息类信访案件451件。完成上级人大转办信访案件351件。向区信访局、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办事处、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交办转办信访案件1145件,办结率85%。
二、主要做法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群众的一条重要的经常性渠道,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监督“一府两院”的重要环节,可以直接听到基层群众的愿望、要求、意见和呼声。只有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才能有效地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一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主任、副主任始终坚持在信访大厅接待群众来访,组建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委室负责任人为成员,设立专门的信访工作办公室,负责接待受理和承办具体信访事宜。
二是制度机制完善健全。认真执行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对人大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登记归档,转办督办等环节作了明确规定,健全了领导协调机制、受理机制、督办回访机制、综合分析机制,通过落实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有效规范了信访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任务。
三是服务工作到位。我们始终把人大信访工作提高到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高度,按照“稳情绪、听诉说、看材料、讲政策、解疑惑、勤劝返、办实事”的要求,做到热心、耐心、细心、稳心和诚心,做到百分之百登记、百分之百拆阅、百分之百分析归类、百分之百交办、百分之百有回音,让信访群众感受到人大是“百姓之家”,是老百姓说话的地方。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访缠访问题未根本解决。处理问题的手段和解决的办法仍欠缺,主动性不足,监督实效有待提升。从近年来接访的情况来看,有98%以上的信访案件都是属于“一府两院”信访部门受理的案件,信访人长期在得不到“满意”处理和答复的情况下,又到人大信访,要求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认真给予解决处理,重复信访问题严重;有60%以上的信访案件,属于信访人信访诉求过高,按现行规定不能解决的缠访案件或政府信访部门久拖未决的陈案旧案;有30%左右的信访案件是政府及其组成部门部份工作人员工作不规范,作风漂浮和已息诉息访案件反弹造成的信访案件。
二是人大信访工作缺乏刚性和实效。信访工作成效最终体现在信访问题的解决上,由于缺乏全国性的统一法律规范,加上人大信访工作没有统一的、自上而下的信息平台,工作没有纳入目标考核,缺乏刚性考核约束机制,导致人大信访工作仍停留在“收收转转、访访谈谈”的原有模式,转办交办的信访件办理不及时,效果不理想。人大信访不直接调查处理信访问题,而是按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将信访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部门不直接对人大信访部门负责,对拖着不办、敷衍塞责、回避问题、应付了事的承办单位难以追究责任,这也是制约人大信访案件办理效率的重要原因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